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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行动!顺义交警严查机动车超员违法行为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13] 来源:顺义警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入推动道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交通支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近期高丽营镇、南半壁店村周边非法劳务市场周边超员违法高发的交通问题迅速开展行动。
  11月6日早上4时至7时,交通支队围绕高丽营顺沙路、高白路非法劳务市场周边开展突击清整,严查严处接送务工人员车辆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当日共查获机动车超员载客29笔,依法暂扣机动车3辆,有效净化了周边交通秩序。
  行动中,支队科学分析研判非法劳务市场周边交通违法特点,针对性调整勤务时间,以劳务人员及用工方人员高度聚集的早4时至7时为重点时段;以非法劳务市场人员主要聚集地高丽营地区顺沙路、高白路为重点路段;以超员载客、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为重点查处对象,采取定点查处、巡逻管控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对查处到的违法人员,支队民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绝不手软,形成严管严罚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震慑力。
  10月27日以来,交通支队持续围绕顺义区南半壁店村、高丽营镇非法劳务市场及各镇乡路段共查处机动车超员63笔、超载219笔,扣车6辆,有效保障了顺义区路面交通秩序稳定向好。
  法律知识普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及乘客,超员是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因一时方便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要时刻将安全记在心间。
  超员的主要危害包括:
  1、超员载客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
  2、超员载客往往使乘车人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人员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3、超员车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往往会因他人身体的阻挡而动作失准,使驾驶操作不到位或不及时,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紧急情况。
  4、车内乘员多了难免聊天,有的还会主动找驾驶员搭讪,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 
  5、超员车辆由于拥挤,还容易挡住右边的后视镜,影响驾驶员对周边情况的观察,人为造成盲区,不利于行车安全。
  近期典型案例:2020年8月10日11时10分,宋某某驾驶吉A1D09P号依维柯牌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均为吉林省榆树市人),沿黑龙江五常市山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33km弯道处,因严重超员,操作不当驶入道路右侧沟内撞绿化树木,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下步工作中,顺义交警将持续加大夜间至凌晨时段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单位:顺义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