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一线,普法在行动

为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录制的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识短片《战疫— —法律小贴士》 ,为让大家更多了解疫情防控小知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查看详细

法律小贴士
20.jpg企业强行复工导致严重后果的 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疫情防控期间,如果企业在不具备复工条件下,强行复工,导致员工感染新冠肺炎,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单位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详细>>

19.jpg企业已通知复工,根据政府政策要求隔离的工资如何支付?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来确定是否复工复产。对于决定复工复产的企业,返京复工员工应隔离14天。隔离期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对因政府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致职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如果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必须进行隔离治疗的,应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相应工资待遇。详细>>

18.jpg特殊时期,房屋出租人如何做好疫情防控?答: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出租人在社区防控工作中,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房屋出租人要将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及时上报,督促承租人到社区报到,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掌握来往人员信息,办理好出入证,配合做好承租人隔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绝对不允许房屋出租人无正当理由终止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阻止承租人返回居住。详细>>

17.jpg疫情防控期间,市民遇到法律问题可通过什么途径获取法律服务?答:疫情防控期间,在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法律服务。第一,可以登录北京法律服务网。网站开通了“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区”,介绍相关法律政策和法律知识问答,供群众查阅和了解。如果你想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等业务,也可以在线办理。第二,可以拨打北京市12348 法律服务热线,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详细>>

16.jpg不配合社区防控、登记、检查会承担什么责任?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行为人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妨害疫情防控的,构成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公务等规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

15.jpg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哪些具体要求?答: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复工复产做好评估,确保做到防疫在前,有序开工。各单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求:第一,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分区分类的健康管理。第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做好工作及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第三,做好异常情况处置。详细>>

14.jpg劳动者由于疫情被隔离或不能返京时,企业可如何处理?答: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企业可以优先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企业也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在家办公。第二,企业可以安排员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可以调剂使用本年度所有的休息日,冲抵之前不能工作的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实现轮岗轮休。详细>>

13.jpg社区封闭管理如何实施?答:社区封闭式管理指在社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人员进出小区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当社区发生疫情时,要根据情况对住宅单元楼门、社区等实行封闭式隔离。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禁止出入,情况特殊确需进出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外地人员进京,当天应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凡是缓报、瞒报、隐报有关信息或妨碍疫情防控的,应当依法依规承担法律责任。详细>>

012.jpg新冠肺炎的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答:对于新冠肺炎的确诊患者,在被隔离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按照规定,合同到期不能因为期满终止,应顺延到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以及政府采取的强制措施的结束之日。对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以及与疑似病人有接触的人,在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自然终止,应顺延到隔离期满、医学观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强制措施结束之日。详细>>

11.jpg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会承担哪种法律责任?答:在疫情防控期间,仍然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器材,无异于图财害命。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仍然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器材的,要进行从重处罚。《刑法》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器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直至没收全部财产。详细>>

10.jpg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答:如果发现周边几个销售口罩的商家,同时涨价或者同时降价,可能涉嫌故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如一棵白菜由10元涨到60元,商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牟取暴利;如商家到处宣传口罩会涨价,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抬高物价;如商家囤积大量口罩不卖,商家涉嫌囤积居奇。以上行为均是违反《价格法》的行为,如果你发现周边有类似行为,可以向相关市场管理机关进行举报。详细>>

9.jpg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如何处理?答:1、根据法律规定,密切接触者拒绝医学观察,公安机关有权协助对其进行强隔离措施;2、拒不服从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命令决定,或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调查、检验、隔离措施,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政处罚;3、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检疫、隔离治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8.jpg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病毒的阴霾笼罩下,人们的工作、生活更加依赖网络,网络不是法外空间,造谣传谣造成社会恐慌将承担刑事责任。1、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2、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政权的,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颠覆政权罪定罪处罚。详细>>

7.jpg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是否享有医疗期和工资待遇?答:新冠肺炎的患者,确需隔离治疗,治疗期间享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企业应该保障职工享有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在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这个期限有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医疗期待遇是指企业在职工患病治疗期间,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期的工资,北京市工资标准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企业有特别规定的病假工资且不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企业规定执行。详细>>

6.jpg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生活如何保障?是否还有工作报酬?答: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被强制隔离,由采取措施的人民政府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被采取强制隔离人员,在强制隔离期间,有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不应该停止工资支付。因此,在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应该得到正常的进行,他们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出勤对待,正常支付。详细>>

5.jpg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答:疫情防控是战疫胜利的关键,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控关键词是隔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拒绝治疗,擅自脱离隔离场所,进入公共场所导致疫情传播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详细>>

4.jpg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答:根据我国《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疫情期间违反国家疫情管理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有些不良商贩,销售天价口罩,进价与销售价之差高达280%,非法所得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从重处罚。详细>>

3.jpg疫情防控期间,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答:应当成立工作组,承担搜集疫情相关信息的工作,以及进行相关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及时报备,特别是对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有效防护。对进入到经营场所的其他人员,应当测量体温,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或疑似病例,应当引导就近就医。尤其是对自己的设施和设备,应当比平时加大清洗或者消毒的频次,对于自己经营的产品,应当进行有效的防控。详细>>

02.jpg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工作是否应该全面禁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体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在被治愈或者被排除疾病嫌疑之前,禁止从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容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对于新冠肺炎来说,这是一个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他们在被治愈或被排除疾病嫌疑之前,工作是受到限制的。在此期间,刚好有新单位需要入职有工作需要进行,我们建议不要前往或换由他人进行。详细>>

01.jpg疫情防控期间,卫生行政部门有哪些监督管理职责?》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主要有四项:第一项,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中心的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项,对口罩、消毒液等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第三项,对机场、车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和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第四项,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防治职责的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监督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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