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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黑车”机场火车站拉活罚款5万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08]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孙宏阳

  原标题:“黑车”在机场火车站营运将罚款5万

  昨天(11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即日起至今年底,在飞机场、火车站、公交枢纽、地铁站周边从事“黑车”非法营运,一经查获将罚款5万元。

  《通知》指出,在飞机场、火车站、公交枢纽、地铁站周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于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获,按照《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均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设施予以没收。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黑车”的治理力度,在北京从事“黑车”营运行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已强制执行“黑车”案件40余起,涉案金额360余万元。 在本市从事“黑车”营运行为被处罚后,市交通执法总队将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催办、权利告知、强执催告等程序,当事人收到《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将依法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目前,法院已裁定强制执行“黑车”案件40余起,涉案金额360余万元,已收缴强制执行款100余万元,10名“黑车”案件的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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