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第四步:开“药方”
相比于通过诉讼事后解决问题,西城法院的法官们更希望交通事故纠纷能从源头上得到化解。为此,西城法院法官对市民发出倡议。
文明出行 共建和谐社会
法官倡议,所有交通参与者均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齐心协力打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
具体而言,驾驶者应注意乱开车门、右转不让直行、滥用远光灯、跟车过近、不打转向灯并线、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使用儿童座椅、侧方位停车不注意周边行人等陋习。
同时,为充分保障自身权利,驾驶者还应安装行车记录仪,避免在没有监控视频的区域发生事故取证难的情形,同时,应上足保险以免损失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额度,陷入无力赔偿的窘境。
电动车使用者应尤为注意闯红灯、逆行、醉驾、超速行驶等违法陋习。
行人应尤为避免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在机动车道行走等陋习。此外,行动不便的老人与儿童出行,应有人陪护。
法官呼吁,人人都应礼让他人,对他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适当忍让,发生事故后,要理性处理。
加大执法力度 对“中国式过马路”坚决说不
建议相关部门对于一些普遍存在的交通陋习应加大执法力度,尤其在违规变道、随意停车、中国式过马路等人们感受最直观的习惯性违法领域。
只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论大小都得到应有惩罚,才能抚平人们被侵犯的公平之心,才能使守法者不滋生怨气,避免效仿违法行为的恶性循环。
同时,应加强对特殊主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快递业、餐饮业为交通事故多发行业,老人、儿童为交通事故多发群体。对于这些法治观念相对淡薄的主体应开展有针对性、浅显易懂的交通安全教育,如普法咨询、社区法制教育、法制讲座等,着力提升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应变能力。
保险行业充分担责 剔除“霸王条款”
法官在此建议,一方面,保险公司应积极按照法定标准进行理赔,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加重对方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坚决剔除。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加大力度搭建车主、伤者、保险公司的三方协商机制,避免证据丢失、沟通对接不畅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