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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后续,判决书中的财产刑归谁管?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5]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电视剧《扫黑风暴》正在热播中,该剧部分情节来源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真实案例,剧中演员将“孙兴”“高明远”等角色刻画得入木三分,累累罪行触目惊心。最终,涉黑涉恶人员得到依法处理,令人拍手称快。

  影视作品毕竟是对真实生活的艺术加工,无法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每个细节。比如,在“大结局”后,人判了,钱怎么办?具体来说,在扫黑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历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定罪量刑后,刑事判决文书中确定的财产刑部分该由谁来负责?如何执行?

  这就不得不提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重要环节——“打财断血”。顾名思义,打财断血是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财根”,斩断黑恶势力的“血液脉络”,防止其卷土重来,以除后患。刑事判决书中涉财产判项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执行法官们不遗余力打财断血,对巩固扫黑除恶成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部分案件涉及“零口供团伙”。也就是自公安立案侦查以来,无论是侦查、公诉还是审判阶段,即使众多铁证“拍”在面前,涉黑涉恶团伙仍然不知忏悔,全然否定自己的任何罪行。海淀法院王金鑫执行团队就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涉恶案件。

  该案中,涉恶团伙以开设赌局为手段向被害人放高利贷,并以殴打、逼迫、侮辱的方式暴力催债,向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海淀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除人身刑外,判处六名团伙成员4万元至26万元罚金不等,并追缴违法所得共计80万元,以上财产刑部分共计近150万元。

  “第一步”

  深入调查

  以执行谈话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涉恶团伙成员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刑事审判庭在向执行局移送案件时,随案移送了财产查封情况。执行过程中,王金鑫法官又使用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王金鑫法官在仔细比对后发现,六名被执行人中除两名为首人员冯某、孙某名下有较多被查控财产外,其余四名团伙成员名下财产寥寥无几。

  初步掌握了六名团伙成员的财产情况后,王金鑫法官驱车前往看守所,准备先去会一会这个“零口供”涉恶团伙。

  隔着看守所会见室的防疫隔膜,王金鑫法官依次会见了几名被执行人,六名团伙成员中,罚金较少的四名团伙成员均表示无能力履行罚金。

  孙某表示会联系家人积极筹钱将罚金部分履行,但他认为,违法所得部分应该全部由冯某承担。

  而冯某态度则极其恶劣:“法官,我不承认我有罪,判决书我看过了,我对里面的内容决不认可。罚金什么的谁爱交谁交,反正我不交,你想问什么你就问,但是我拒绝在任何文书上面签字。”

  王金鑫法官严词训诫:“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将以视频作证向你进行送达,拒绝签字并不影响文书的效力。继续顽抗对你没有任何好处,接下来法院会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置,扫黑除恶势在必行,希望你不要低估了打财断血的决心。”

  “第二步”

  分析研判

  以财产情况确认案件难点

  与涉恶团伙首次交锋后,结合卷宗内的材料,王金鑫法官心中盘算,如何将四个小数额罚金执行到位是个难题。家属是否愿意代为偿还?王金鑫法官依次拨通了四名团伙成员家属的电话,电话中听得出来四名被执行人家属愿意代为缴纳罚金,但由于家中贫困,无法将罚金履行完毕。

  这样的情况令人唏嘘,这四人的家乡均在小县城,家中贫困。来到北京本可以努力打拼,结果却不务正业,跟着冯某、孙某干起了犯罪的勾当。

  经过法官的劝说,四人家属中仅有一名家属凑钱将罚金履行完毕,剩余三名团伙成员的罚金依然没有着落。

  见此情形,王金鑫法官决定先从冯某、孙某下手,目前在案查封的财产中有两人名下的数处房产,接下来需要尝试做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如果家属拒不配合缴纳案款,必须果断处置房产。

  经过沟通,孙某家属主动将其罚金部分24万元缴纳完毕,但关于违法所得部分,家属与孙某态度一致,均认为应该全部由冯某承担。

  王金鑫法官又拨通了冯某长子的电话,当法官提出让其来法院配合作笔录时,其以事务繁忙为理由拒绝。“法官,我没时间去法院,也没有钱替我父亲履行罚金,我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大的那套房产我们家里人现在正住着呢,你们如果想要罚金可以处置小的那套。”

  通话过程中,王金鑫法官感受到对方的态度十分敷衍,作为家属,住着冯某名下的大平层,却不主动代其履行罚金,而是想着借法院之手卖掉正处于闲置状态的小房子。看来这是想跟法院“耍心眼”。

  经过分析,王金鑫法官确定本案接下来的难点有三个:

  1、冯某及其家属均对执行工作表示拒不配合,若处置冯某名下房产,则所需时间较长,影响执行效率。

  2、对于应当向冯、孙追缴的违法所得80万元,孙某及其家属认为应当全部由冯某缴纳。

  3、除为首的冯、孙两人外,其余四名罚金较少的团伙成员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困难。

  打财断血既要彻底也要体现效率,无论是使用执行措施,还是运用心理攻势,都需要制定策略与被执行人进行周旋,在本案中该如何破局?

  “第三步”

  主动出击

  以执行措施形成心理攻势

  在首次会见该涉恶团伙时,王金鑫法官发现冯、孙二人在追缴违法所得方面颇有矛盾,他反复揣摩,想出了一个可以将这三个难题同时解决的策略。

  首先要做的是破除冯某及其家属的侥幸心理。王法官认真研究刑事判决书后发现,冯某名下小平米数的房产涉及该案刑事犯罪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影响财产处置效率。而冯某名下较大的房产则不存在争议、无权利负担。综合考虑两处房产情况后,王金鑫法官决定对较大的房产启动拍卖程序,同时也以此种方式让冯某及其家属明白法院“打财断血”的力度。

  准备完毕后,王金鑫法官第二次前往看守所,向冯某送达了拍卖裁定书,并前往该房屋所在地,于楼门处、单元门处、入户门处张贴了拍卖裁定。

  果不其然,在拍卖裁定贴出的第二天,冯某家属主动联系了王金鑫法官:“王法官,之前我不是说让你们拍卖小平数的房产吗?怎么拍卖公告贴到我们家里去了?”

  “冯某名下的房产都是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对哪处房产启动拍卖并非你可以自行挑选,经过综合考虑,我们决定拍卖你们现在居住的那套房屋,腾房公告已经张贴在你们住户门外,限你们于规定时间内将房屋腾空交付至我院,否则在房屋成交后我院将进行强制腾房。”

  听到法官的回答后,冯某家属收起了之前敷衍的态度,变得重视起来,请求法官暂缓拍卖,并主动将26万元罚金及违法所得部分的一半金额近40万元履行完毕。

  事情并未就此了结。之后,王金鑫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以及面谈的方式向冯某家属介绍了三名团伙成员家中贫困的情况,并向其提供了三人家属的联系方式。

  “王法官,没想到之前跟随我父亲的这几人家中竟然这么困苦,我替我父亲对此感到抱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这几个人都进了监狱,其实对这几人的家庭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经过不懈努力,冯某家属在法官的引导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冯某涉恶团队造成的不良后果。几天后,冯某家属主动代其他三名团伙成员履行了罚金义务。

  王金鑫法官随即向孙某家属通告了冯某家属代其他三名被执行人履行罚金的情况。听到冯某家属的积极表现,原本有抵触情绪的孙某家属在法官的敦促下,最终主动将剩余违法所得部分缴纳完毕。

  分开谈话,两头进攻,王金鑫法官运用策略形成心理攻势,短时间内成功将六名被执行人罚金、违法所得部分全部追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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