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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施行!公益诉讼检察这样助力无障碍建设

本站发表时间:[2021-10-1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林靖
  《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老年人友好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石景山检察院在围绕首钢冬奥场馆、冬奥服务酒店及辖区部分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摸排的同时,重点聚焦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由主管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亲自办案,助推多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无障碍环境整改。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2.5亿,占总人口的18.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4000多万。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直接关系到能否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宜居环境。
  由于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内容多、专业强,石景山检察院积极与区残联对接,邀请专业技术工程师给予专业指导,共同对石景山区部分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走访、测量,发现多家养老机构存在轮椅坡道过陡、长度不够,无障碍设施标识牌不规范,无障碍厕所安全抓杆、挂衣钩等设施不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计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多家养老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无法满足老年人使用需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石景山检察院联合区残联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召开圆桌会议,从该区无障碍专项行动要求出发,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开展释法说理,充分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助力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
  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邀请区无障碍专班专家到涉案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标准,每周跟进确保涉案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承诺时限、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将另外22家养老服务机构也纳入2021年无障碍整改工作,整体推进该区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从设计施工抓新建项目、从列入定期检查抓已建项目,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职责。
  检察院跟踪监督,通过“回头看”对问题点位进行复查,最终确保整改落实已到位,保障老年人群体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能享受到安全、便利 、舒适的无障碍环境。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蔡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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