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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过后,文物保护那些事儿

本站发表时间:[2023-08-24] 来源:房山检察 作者:
  强降雨过后
  深受水灾之苦的
  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
  还有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
  珍贵的文物古迹
  洪水退去
  让我们跟着公益诉讼检察官了解一下
  文物保护那些事儿
  01 什么是文物?
  答: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02 什么是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答:顾名思义,可移动文物就是拿得走、可移动的文物。可移动文物包括: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就是无法移动的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按其价值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03 什么样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04 洪灾中捡到了文物可以占为己有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洪灾过后对于破损古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洪灾过后的琉璃河大桥  图片来源 | 大美房山微信公众号
  答: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留住文物的历史信息、历史价值。
 
  经受岁月洗礼
  在洪水肆虐中幸存下来的古建筑
  与人们的用心呵护分不开
  人民群众是古建筑、古桥梁等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量的重要源泉
  相信经过多方努力
  古建筑的命运也将更加明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法条
  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王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