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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法官与您讨论《凡人歌》里的法律情节

本站发表时间:[2024-09-2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王欣
  九月伊始,一部《凡人歌》受到关注,六个人三对关系,试图展现各个阶段的当下家庭:中年夫妻那伟和沈琳;新婚夫妻沈磊和谢美蓝;未婚夫妻那隽和李晓悦。剧如其名,《凡人歌》这部剧也是一样接地气:谈感情,也谈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从法律的角度,讨论一下剧中所折射出的婚姻中的金钱关系。
  父母患病钱怎么花?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剧情一开始沈磊和谢美蓝这对新婚夫妻间就充斥着一种貌合神离的气氛。随着剧情的发展,谜团渐渐解开。原来和美蓝相依为命的母亲于不久前因癌症去世,这对小夫妻虽然掏空家底救治,但沈磊面对价格高昂的靶向药时过于理性的否决以及不愿托人找关系的态度,在承受巨大痛苦的美蓝心里埋下了一根深深的刺,最终使得两人渐行渐远。
  面对危在旦夕的至亲,倾尽全力救治,哪怕倾家荡产,也是人之常情,美蓝的急切无可非议;生活还要继续,悲伤过后,把伤口缝一缝,还得往前看,沈磊的冷静理智也并非绝对冷血。不论还想再试一次的美蓝还是已经倾尽所有的沈磊都没有错,这段故事中更多流露出的是无奈。如果夫妻一方至亲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怎么办?
  首先,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需要双方合议后方可进行处分,只有离婚时才能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对夫妻如何对共同财产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尤其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但是也有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就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
  何为法定扶养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包括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间的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义务。何为重大疾病?实践中一般指需要长期治疗、花费较高的疾病或者直接涉及生命安全的疾病。
  可见,当出现夫妻一方至亲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亲属患病一方可以通过请求婚内财产分割的方式,析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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