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司法部“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就三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队建工作协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建立京津冀党建工作定期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京津冀党建工作各自特色与优势,由三地轮流牵头,每年举办一次京津冀三地党建工作交流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深入研讨党建队建工作形势任务,共同破解发展难题。
二、建立京津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定期研讨机制。由三地律师行业党委轮流牵头,每年举办京津冀三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研讨会,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深入系统交流。
三、建立京津冀干部培养和人才交流常态化协商机制。京津冀三地每年互派干部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挂职锻炼;由三地轮流牵头,每年举办一次“青年论坛”,促进三地年轻干部增长才干、锤炼作风。
四、建立京津冀专业化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实施京津冀人才联合培养工程,通过组织业务能手、专家干警进行学术研讨、课题项目研究等形式,共同发掘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跨领域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共同打造各类法律服务人才、咨询专家库,共同带动法律服务队伍实战能力提升。
五、建立京津冀干警教育培训插班互学机制。每年3月底前,京津冀三地相互转递本年度干警教育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班次安排,本着自愿参加、费用自理的原则,根据各自需求互提插班培训意见,经商定后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建立京津冀干警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发掘、共享京津冀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京津冀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资源库”,实现动态管理。联合编写培训教材,共同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建立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党务工作骨干实务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京津冀三地轮流举办司法行政系统党务工作骨干实务培训班,邀请各地党建工作专家、职能部门领导授课辅导,相互交流经验,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八、建立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教学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京津冀党建工作教学示范基地作用,鼓励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赴党建工作教学示范基地开展学访交流活动。
九、建立京津冀先进典型宣传共振机制。京津冀联合组织开展“最美司法行政干警”“最美法律服务人”等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精神风貌,增强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十、建立京津冀联合警务督察工作机制。加大三地警务督察部门和人员的交流与培训,共同研究新时期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的新方法、新模式,确保京津冀监狱、戒毒系统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