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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 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本站发表时间:[2023-09-01] 来源:昌平检察 作者: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注重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8月28日,我院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结合区域实际和检察职责使命,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增强学深悟透、对标对表的高度政治自觉,持之以恒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会议强调,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要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走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服务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持续关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找准检察履职与服务人文宜居生态优美示范区建设的结合点,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突出“精准性”“规范性”,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持续打造体现区域特征的公益诉讼特色工作品牌。
  会议强调,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区域生态保护“最大公约数”。昌平区作为北京市唯一的“两山三带”汇集地,人文地理、自然资源具有独特优势,对生态环境保护有着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区委《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昌平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依托检察公益诉讼与纪检监察、区委巡察、行政执法等贯通协调机制,锚定监督重点,扩大监督规模,逐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线索双向移送等制度落实落细。要强化公益保护协作,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深化对生态涵养区污染隐患等问题的监督治理,开展流域水系水质治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
  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有序衔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借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科普活动,立足检察监督办案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白皮书等方式,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慧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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