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公安分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怀柔公安分局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局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分局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交流研讨。
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王赤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具体化,把近年来党在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化下来,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王赤强调,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每名党员干警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自我约束,廉洁自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条例》在监督执纪实践中的作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必须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切实用好《条例》这把新时代纪律建设新标尺,推动管党治党更加严紧硬,在监督执纪中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使命担当,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要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贯穿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落深落细落到实处。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时刻保持警醒,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绝不逾越纪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