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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18-12-2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武红利

  来源标题:本市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元旦、春节将至,北京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12月27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至2016年间,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使用科研财政项目经费,以劳务费名义,变相给全院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3293.27万元。时任院长方中雄违规领取劳务费人民币15.4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海淀区安监局专职安全员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刘学国收受电子购物卡。2016年春节,刘学国收受某加油站站长多某给予的京东电子购物卡两张,价值共计人民币2000元。此外,自2015年起,刘学国在多某所属加油站多次加油未予结算,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刘学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朝阳区奥运村街道林萃社区原党委书记李建竹借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2017年11月,李建竹女儿举办婚礼,李建竹收受19名社区干部给予的礼金共计人民币1.24万元,并在某酒楼宴请19名社区干部,消费人民币5552元。李建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已退还。

  大兴区安定京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张亭违规公款吃喝。2016年5月,张亭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53度茅台12瓶,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共计人民币1.05万余元。张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费用已退回。

  据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机构等关键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节日期间针对易发多发问题,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盯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防反弹回潮。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着力发现隐形变异问题。

  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还表示,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一律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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