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难点与路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举行。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阿里巴巴集团和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出席了开题报告会。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教授主持会议。
王敏远教授首先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是深入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路径,是新时代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新课,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胡铭教授作开题报告,对课题的基本设计、学理论证、子课题构成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首先指出本课题的关键词可总结为:司法改革+现代科技,旨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大背景下,完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其次是明确从学术、实务和技术等层面体现出的交叉学科研究的理路;再者是围绕司法权、科技能力与当事人权利三大要素,理性分析和审慎应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机遇与挑战,重点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司法实务中的探索为样本,剖析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的难点与路径问题。子课题负责人以基础理论、大数据侦查、智慧检务、智慧审判等为角度做了补充发言,对课题组已经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机关、阿里巴巴集团等高科技企业所做的联合探索和研究作了介绍,指出现阶段理想中能够自主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尚不能真正实现,课题研究是以基础命题为抓手,最终目标是实现人工智能辅助系统在司法体系中的落地。
会议专家审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对课题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司法与科技结合的难点比较大,应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现实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借助高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把握机遇并防范风险,切实服务于司法改革。建议在过去实践推进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司法与科技融合的真正要点、难点和重点。从研究目的来看,一方面是司法改革本身的目的,深化司法改革,应有清晰的逻辑主线和中国特色,另一方面科技应服务于司法改革,而不是单纯地把握科技发展带来的机遇。
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表示,在实践中如何发现问题是课题组的首要任务,如何通过实证研究考察真正问题,然后将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然后提出方法,以及提炼、提升出理论问题,是课题研究的难点与重点。应当思考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应当顺应科技发展,还是科技发展应当顺应于本身司法的发展方向。应当认真研究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对司法体制究竟有什么样的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姚莉指出,课题研究应当注重实地调研、细分工作队伍和专业结构、分阶段划分主线、研究成果如何应用等,实地调研的选择要有科学性和代表性,成果运用应贴近实践需求,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为司法体制改革带来全面性的成果。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民诉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肯定了浙江省和浙江大学在此课题研究上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指出应充分发挥浙江省互联网科技的优势、阿里巴巴等高科技企业的优势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探索的优势,在课题研究中应注意如何把控子课题与总课题的相关度。可以从实践方面考虑司法改革与科技结合的路径有哪些,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思考,经过梳理后找出突出问题5至8个,研究解决相结合的障碍与困难。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余伟民表示,数字时代改变了整个社会生态,犯罪人群已然从线下向线上聚集,犯罪手段也呈多样化,二者的交点在于现代科技与法庭科学的关系,即法庭科学的外延。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公检法司,如何利用现代技术解决疑难案件,互联网法院仍须解决很多问题,而课题研究应当把握司法数据的独立性、数据获取的准确性、数据分析的有效性、以及研究结论的科学性等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高景峰强调,该课题研究既顺应了中央高层关于政法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问题的重大部署,也是司法实践和司法机关的切实需要。当前,虽然存在政法机关的信息和项目闭锁性问题,导致资源浪费、重复工作等现象,相关矛盾还比较突出,但关键仍在于对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的融合点的准确把握。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王江桥从实践部门的角度发表了意见,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探索和建设过程中最困惑的是追寻司法实效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缺乏理论层面的法理依据,许多探索可能会涉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很容易引起争议。改革仅仅提高效率是显然不够的,期待依托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研究,为改革探索提供更充足的学理支撑。相关司法改革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增效原则,二是自愿原则,三是伦理原则。
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总监连斌指出,课题研究要重注挖掘中国司法现状的难点和痛点,以及考量科技创新能解决哪些问题,而且人工智能只能是起辅助作用而不可能替代司法裁判,司法应当是有温度的。建议在研究方法中增加数据实验室的开发,培养跨界法律人才,通过模拟系统的开发来检验研究成果的可靠性。
最后,王敏远教授在总结中强调,各位领导和专家对项目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课题结构、研究方案、阶段性成果进行了审议,提出了非常宝贵、精准独到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课题组完成好这一重大项目的信心和决心。建议课题组进一步优化方案、推进工作,做好创新发展和理论升华;尽力而为、勇往直前,切实做好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衔接融合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