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法学研究

金融扶贫小额信贷: 问题与对策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2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国微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金融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一种重要手段,为贫困地区疏通融资渠道、增加金融供给作出贡献,但在实践中,金融扶贫尤其是扶贫小额信贷中存在一些多发性、苗头性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笔者借助类案智能推送系统,检索了涉扶贫小额信贷案件49件,经归纳分析,发现该类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多发。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中,被告人通过伪造各类金融凭证骗取、挪用扶贫补助资金及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用于牟利,该类案件犯罪主体一般是当地小型、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作社负责人,涉案金额一般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由于此类案件赃款大多能追缴回来,因此一般以判处缓刑和罚金刑为主。如被告人廖某、柴某挪用资金罪一案,廖某、柴某利用其分别担任村经济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负责人、会计身份,结伙利用管理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20万元借贷给他人,获得违法所得1.5万余元,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扶贫小额信贷逾期贷款问题逐渐显现。小额信贷产生逾期的原因既有贫困户金融意识薄弱、经营能力差、突发事件、身体健康等主体因素,也有财政按年度贴息与农户按季付息时间不对称、种植业养殖业周期较长导致资金短期周转不及时等客观因素。如扶贫小额信贷期限一般为3年,但林果业等一些产业扶贫项目收益期则需5年以上,期限过长问题突出。如某村扶贫资金互助会与魏某、董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魏某因种植业需要资金向扶贫资金互助会借款2万元,因逾期未还,借款一年后即被诉诸法院。

  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企还”模式引发纠纷。多地还未建立起长期有效的稳定带动脱贫机制,一旦资金到期或者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贫困户将会因为失去收入而返贫。同时,“户贷企用”本质上是以贫困户名义把贷款借来后,转贷给企业,一旦企业面临市场、经营等风险导致破产倒闭时,贷款无法追回,后续就有可能引发债务风险或者形成区域性甚至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要强化金融扶贫监管力度,加强对国家资助资金及贷款贴息等补助金发放落实的审核把关和全程监管。

  二要健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进一步理顺“户贷企还”中贫困户与实际使用贷款企业的权责关系,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偿债责任。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国家扶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