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政法先锋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 法援公益行 绽放在边疆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21]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今天,观澜君带你讲述“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之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兰的故事。作为一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九年来,她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了西部大地上。

  马兰

  马兰是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0年7月起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九年来,她分赴甘肃省山丹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等七省八地开展了为期九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工作。

  她以“扶弱济困、法援苍生”为己任,以“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为理念,努力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现了首都律师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时代风采。

  法律援助的意义——救人于危难

  2010年7月,马兰被分配至甘肃省山丹县服务,她发现20万人口的山丹,竟然只有一名执业律师。一起六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大部分律师需到外地指定。正是由于看到了西部律师资源的匮乏和百姓对法律援助的渴求,让马兰下定决心在法援路上走下去。

  山丹代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交通肇事赔偿案,马兰代理死者妻子蔡某。蔡某的丈夫在收工结束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面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蔡某的丈夫在送医院途中死亡。蔡某的丈夫系酒后驾车,被认定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对此耿耿于怀,怀疑其丈夫被当时在现场人多势众的对方亲属打死。她听说山丹县来了一位北京的志愿律师时,蔡某第一时间找到马兰,握着她的手说:“看到了希望”。

  随后,马兰不辞辛苦多方取证,终于让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立案。立案那天,蔡某哭了,她说,自她丈夫去世以来,她几乎没吃过一顿好饭。如今终于能立案了,她觉得成功距离自己又近了一些。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对方放弃了反诉,蔡某一次性拿到赔偿金2万元。

  这个案件,让马兰读懂了法律援助的意义——救人于危难。同时也让她意识到,在有2万多名律师的北京,自己或许可有可无,但在西部律师资源缺乏地区,她却是不可或缺的顶梁柱,是人们可以依靠的大树。

  此后,不管是在海拔4300米的高原,还是在风沙肆虐的南疆,她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忘我工作着。她不仅做了一名律师分内之事,更将律师的作用扩大到帮助被害人火化尸体等分外之事。

  法律援助的经历——重新定义律师的价值

  2018年7月,马兰被分配到国家级贫困县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服务。在那里,屋里简陋的只有一张小床,一台旧办公桌,无法洗澡,夏季天气炎热,连觉也睡不着。马兰还是克服了生活中的所有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

  刘某(女)是一名60岁的老人,因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敖汉旗把这个棘手的案子交给马兰办理,马兰不敢怠慢,到刘某居住的村委会了解案情,认真阅卷,因为材料纷繁复杂,仅阅卷研究案情就花去马兰半个月的时间。经过和刘某多次沟通,刘某渐渐打消了顾虑,知道马兰不仅免费帮她辩护,还办理的这么认真。

  所以,刘某对马兰的称呼也逐渐从马律师到大妹子,从情绪对抗到态度缓和。经过认真研读法律,研究案情,开庭时,马兰做了刘某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辩护,让马兰和刘某的关系也达到和谐之高峰。看守所民警说:“这个被告人运气真好,能碰上马兰这个大律师,如果花钱请,都未必能请到这样的北京律师”。

  九年的法援经历,让马兰对律师的价值和意义重新定义。能在有生之年,深入祖国西部,为广大的弱势群体服务,是马兰的荣幸。她说如果条件允许,她愿意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供稿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