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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会同有关司法执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违法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26] 来源:丰台检察 作者:

  为进一步依法从快从严惩治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标准,针对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的形势特点,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北京市检察院会同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北京海关等有关司法执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违法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规定:

  入境人员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六种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等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入境人员虽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但在乘坐航空器时,航空公司根据疾控部门、海关要求明确告知要如实报告涉疫情信息,仍然瞒报谎报,或拒不执行隔离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在境外的人员明知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乘坐我国航空器,或乘坐外国航空器进入我国境内,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口岸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