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关于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官微对社会公布,公开征求修改建议。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12月14日前,通过书面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以中文提出修改意见。
书面意见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patentlink@163.com。(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药品专利司法解释”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