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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三个法律问题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李祺
  电影《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经典台词"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然而现实中,不少生意中的合伙人都是好朋友。但是由于约定不明,利益分配不均等原因,合伙很容易导致利益纠纷。那么,合伙做生意,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
  合伙人之间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合伙人之间的口头约定,欠缺书面协议,且对出资、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的约定往往不具体、不明确,一旦引发纠纷,往往难以认定合伙人内部的权责负担比例。
  合伙做生意之前,最好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应当写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地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方式、亏损负担方式、入伙、退伙等相关事项。
  同时,还要保留好个人以资金、实物、劳务、技术等出资的相关书面证据,不要仅凭口头约定,以免发生纠纷时说不清楚。
  经营活动疏于留痕怎么办?
  不少合伙人不注重经营期间相关证据的留存,致使引发纠纷后举证困难。
  在经营过程中,合伙人为经营活动留痕,保存好诸如合同、账簿、发票等物品,既能为利润分配提供依据,也能在必要时为纠纷化解提供相关证据。
  合伙收益如何避免纠纷?
  合伙做生意需定期结算收益,可以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也可以较早发现合伙人之间存在的争议以及合伙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合伙经营的健康发展。
  即便合伙过程中为了经营项目的长足发展,将所得收益继续进行投资,也要对新的投资比例和分红事宜做好书面约定。
  当然,合伙人也需要摆正心态,需牢记做生意不能总是一本万利,合伙人共享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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