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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告诉你,孩子的压岁钱该归谁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0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这个春节,想必不少孩子都收到了自己的压岁钱。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压岁钱金额也是水涨船高。从法律角度,孩子的“压岁钱”,父母可以随意处置吗? 
  红包不能视为家长财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的压岁钱是亲戚朋友对孩子的一种赠与,在钱款交给孩子或者其监护人后,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之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获赠的财产当然应该属于孩子所有,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 
  家长互相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过程是两个并行的赠与行为,不能直接忽视掉孩子这个受赠人的主体地位,而仅仅看到是两笔钱的一来一往,而将其合并成一个行为。因为,即使有一方家长没有实施赠与,也不会影响另一方家长赠与行为的成立。所以,压岁钱应该属于孩子所有。 
  但随着压岁钱金额不断增大,孩子很难合理支配这样一笔钱款,所以家长代替孩子保管,这不仅是现实中通行的一种做法更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方式。 
  如何处置压岁钱应考虑孩子意愿 
  不少小朋友应该很开心了,“压岁钱理应由我所有,父母只是代为保管”,可是“孩子的压岁钱可以任由其处置吗?”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实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小朋友们想购买零食或者学习用品等小额用品,是可以自己做主的。但是如果发生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等不相符合的消费,就需要父母追认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可以自主表达想法的孩子,家长在保管、处分其压岁钱的时候,也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并正确地引导孩子合理使用压岁钱,让孩子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压岁钱花法要维护孩子利益 
  钱在家长手里,家长可不可以花呢?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据此,父母可以替孩子保管处分压岁钱,但前提必须是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如为其购置生活、学习的用品,为其报名参加兴趣班、夏令营等。但如果家长将孩子的压岁钱拿来为自己购置物品、出门旅行等,实际上就使孩子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既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