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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未休年休假工资我该如何主张?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04]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职场的上班族们

  每年都会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今年的年休假休了没有

  什么时候休?去哪里玩?

  当然,有的职工由于

  工作忙等原因

  未休年休假

  年休假没有休怎么办?

  年休假受法律保护吗?

  别着急,通过下面这个案例

  我们讲讲年休假那些事!

  原告张某于2018年11月23日入职被告某公司,担任开发部安卓工程师,同日,双方签订期限自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2日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原告工作期间,被告未安排原告休年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原告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5天未休年休假工资。仲裁委未予支持,原告向北京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5000余元。

  京小槌说法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社保权益记录(显示案外人某公司为原告缴纳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社保)以证明其入职被告前工龄已满一年,符合休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职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现被告某公司未安排原告休带薪年休假,应支付原告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01

  年休假有几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参加工作第1年的时间的“累计”,应按《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规定执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指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曾经在同一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不中断工作满12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整年的情况比较常见。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假天数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乘以职工本人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02

  今年没休的年休假,明年还能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所以,如果今年的年假没有休,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到明年一起休,但是只能跨一年。

  03

  未休年休假,职工工资如何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对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法定补偿(200%福利部分)诉请,适用于一年的仲裁时效。也就是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时,应注意不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04

  不享受年休假的几种情况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