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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单位宿舍意外身亡谁担责?工伤常见法律提示请收好!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4] 来源:北京掌上12348 作者: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员工在单位宿舍意外身亡谁担责?工伤常见法律提示请收好!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劳动者的心愿,也是家人的期盼。但在现实工作中,总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哪些情形可被认定为工伤?发生了工伤又该怎么办?今天,我们聚焦工伤问题,为劳动者“支招”维权。

  近日,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一位咨询者的电话,称自己的哥哥被A公司派至用工单位B工作,后从宿舍上铺摔下致死,他作为受害者代理人向A公司提起了诉讼,但案件诉讼程序、劳动关系确定及相关赔偿等问题让他一头雾水,值班律师耐心倾听他的讲述,并细致详尽地为他答疑解惑。

  咨询者:

  我哥哥从宿舍上铺摔下受伤后,A公司和B单位的负责人均未及时拨打120,导致我哥哥病情拖延,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我作为他的近亲属以及代理人,已向A公司提起诉讼,但是不知道是否能够追加B公司与A公司同时作为被告?一个案件一般有几个责任主体?

  12348热线值班律师:

  1.用工单位B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能否追加进来要看法院是否能够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原则上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申请,代理人需要先与法官沟通,如果被允许,书写追加被告申请提交至法院即可。

  2.一个案件一般有一个责任主体,但同时可以将其他的间接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主体都列为被告,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与本案的关联度等,判定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者:

  我不确定我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何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12348热线值班律师:

  劳务关系大致可以理解为一种民事雇佣关系,民事主体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用工单位还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劳务关系中的用工单位一般只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不缴纳社保。两者争议的处理程序也不同,劳动关系争议一般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关系纠纷出现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工伤常见问题

  你知道吗?

  工伤是劳动维权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作为劳动者

  你是否了解与工伤相关的法律知识?

  发生了工伤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市法援中心公职律师张新文

  为大家解答工伤常见问题

  一定要收藏get哦!

  问: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

  劳动派遣期间,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应当由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承担责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工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未进行必需培训等,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

  发生工伤后,应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如不承认职工系工伤,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应该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由社保工伤赔偿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工伤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问:

  如果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认定工伤时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首先需要收集能证明其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定其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再按照上个问题所述进行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工伤者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以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赔偿责任。(备注: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问:

  职工如果发生工伤、工亡,应当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

  ◆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1-6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放)。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进行核算。

  职工发生工亡的情况

  职工因工死亡,赔偿项目除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外,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主要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