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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回事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1] 来源: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民法典通解通读丨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回事吗?
  你了解法人吗?法人究竟是人还是组织?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你能分清吗?法人与自然人有何区别?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您解读《民法典》中关于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中的法人
  《民法典》总则编第57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总则编第58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总则编第59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法典》总则编第60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律规定法人,主要有两个方面考虑,其一,民事主体扩展的需要;其二,鼓励投资、限制投资风险。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法人成立条件的原则性规定。法人成立需要四个基本要件,即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法人≠法定代表人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这样的观点: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同时有些人也会直接把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看作公司法人。但事实上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则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二者有所不同:
  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
  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的时间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限制在法律或者行政命令的范围之内,并且受到设立人意志的约束,设立人在设立法人时确立的目的范围直接决定了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未受到限制。
  案例:“国民果汁”汇源申请破产重整
  诞生于1992年的汇源果汁一度是国民果汁和民族品牌的代名词,然而近年来,汇源果汁却不断爆出财务危机,并导致公司被港交所停牌,直至从港股退市,甚至连公司法人也被列为老赖。
  今年7月16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新增破产重整信息。此外,企查查显示,7月2日,汇源被强制执行超15亿元,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法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责任
  法人是一个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法人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最终都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不承担无限责任。一旦法人登记设立,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法人财产也独立于其设立人或者股东,法人民事责任的承担仅以独立法人的独立财产为限,不溯及其设立人或者股东。
  问
  法人的能力为何到终止时消灭?
  答
  法人不同于自然人,自然人能力受年龄智商影响变化,法人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权利能力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
  问
  可以不在注册地址办公吗?
  答
  注册公司是需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注册之后应到当时注册的经营场所去办公。法律允许法人设立分公司,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虚拟的办公地址,类似于电子商务经营。如果发生纠纷,找不到公司实际地址,可直接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问
  法人一词可替换单位或公司吗?
  答
  不可以,单位、公司是对集体组织的俗称,单位的范围包含法人,甚至比法人的范围要大很多。
  问
  可以起诉发生纠纷公司的老板吗?
  答
  法人是独立担责,发生纠纷时,可以起诉法人,但不能直接向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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