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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7] 来源: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为您解读《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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