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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产权的房子,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13]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赵晶
  问:
  您好!由于小产权的房子价格便宜,我2009年3月在平谷区官庄道口向房主李某买了一处小产权的房子,110平的,价格40万。我们签了购房合同,我也一次性付清了全款。但是没有房产证,因此没法过户。2009年10月我都在房子里住了半年多了,由于房价大涨,李某突然反悔了,让我加20万,要不就别要房子,他把40万退还给我。我不同意,他就威胁要到法院起诉我。请问如果李某告我,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答: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建筑是不合法的,因而关于小产权建筑的买卖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即使你和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你也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你们之间关于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购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李某将你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会综合其他案件事实作出裁判,可能判决你退还房屋,李某退还你40万购房款及利息。请您以后在买房子这类大事上注意走合法的程序,保护您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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