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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给钱就能"捞人"?劝你别动这个心思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02] 来源: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信骗子不信法律?

  送礼“捞人”逃避法律制裁?

  No!No! No!

  丰检君劝您别打歪算盘

  挑战司法程序,最终只能作茧自缚!

  错误操作演示

  吴某某等三人原系浙江省某市一家制药公司人员,后因涉嫌销售假药被当地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吴某某通过中间人跟袁某某取得联系,袁某某自称认识该市的领导,可以帮助吴某某解决销售假药的案件,使涉案人员都免受处罚,但是需要吴某某交150万元的罚款。

  吴某某信以为真,给袁某某转账45万元后,袁某某带吴某某到公安局自首后吴某某被取保候审,吴某某认为这都得益于袁某某的背后操作,于是更加信任袁某某。

  几天后吴某某又给袁某某转账105万元,让袁某某再帮助另外两名涉案人员。然而不久其中一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查获,吴某某认识到这件事有蹊跷,于是带着另外一名涉案人员前往公安局自首,该人也被取保候审。吴某某这才知道上当了,自己当初被取保候审跟袁某某没有任何关系。

  吴某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袁某某抓捕归案,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袁某某提起公诉。

  正确方法演示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条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涉案人员应该通过办案机关的信息公开系统查看案件进展情况,向办案人员或者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法律制裁落入骗子陷阱。


[供稿单位:北京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