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提示

网络信息真假难辨,金钱来往需谨慎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15] 来源: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18年年初,李女士在直播平台认识了自称名为“庄某”的知名主播,后此人多次向其借钱,直到今年5月份,李女士发觉自己被骗,立即报案,此时已有2万余元被借走未还。李女士所加的“庄某”实为荣某所冒充的。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荣某提起公诉。

  李女士平日里喜欢在直播平台上观看网络知名主播庄某的直播。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她认识了一位平台好友,后双方加了微信。李女士翻看此人朋友圈时发现,其所发照片就是自己仰慕已久的主播庄某,此人也趁机告诉李女士自己就是庄某,并称希望以普通人的身份与李女士相处。李女士心中窃喜,一直想和主播庄某继续深入交往,期待成为男女朋友。2018年4月,“庄某”以个人隐私泄露,被人威胁为由向李女士求助、借钱。李女士毫不犹豫通过微信向其转账一万元。5月,“庄某”再次以为母亲看病为由,向李女士借钱,李女士再次向其转账一万元。之后,“庄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时间。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女士发现微信中的“庄某”并非自己心心念念的网络知名主播庄某,而借出的钱像打了水漂,要不回来。之后李女士报警求助。

  经查,李女士所加微信的“庄某”实为荣某,并非网络主播庄某。荣某曾有前科,且没有生活来源,在知道李女士系主播庄某的粉丝后,通过下载庄某照片、查找庄某真实身份信息、发朋友圈等方式冒充主播庄某,向粉丝诈骗钱财。2018年10月,嫌疑人荣某被抓捕归案。2018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荣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网络真假虚实信息难辨,结交网友时需慎重。与网友之间的金钱往来更要谨慎,切莫轻信他人,一旦发现钱财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往来等证据。


[供稿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