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已经结束,
“慈母手中箱,临行密密装”,
纵有不舍,拖着行李箱、驾着车辆,
大家踏上返程路。
返程高峰期,风雪归程中,行车安全需谨记!开车遵守交规,停车也不能马虎,稍不注意也会酿成大祸。
近日,在顺义区京平高速某段,赵某因驾驶的车辆左侧二轮瘪气,行车中感觉异样,便打开双闪将车停靠在路边,下车检查。正在赵某检查车况时,钱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中载着孙某,急速开来,并未注意到路边赵某的车辆。两车相撞,起火燃烧,一片狼藉。撞击中,钱某、孙某死亡。
经调查,赵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也未放置警示牌,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负事故主要责任。钱某为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现赵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遇车辆故障,需停车查看,要正确做到这三步:
一、安全停车。当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如果车辆坏在车道上难以移动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
二、安全转移。车辆停好后,驾驶人和乘车人需从路外侧车门尽快离开车辆,转移至高速路防撞钢板外侧。切勿在高速路上随意走动或拦截过往车辆求救。
三、及时报警。拨打高速救援电话12122,等待执法人员救援并联系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