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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好遗嘱,不料大哥先走了,相关财产怎么分?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01] 来源: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问:

  父母去世前立了遗嘱,写明在他们百年以后房产归我们四个兄弟姐妹平均所有,但是我大哥先于我父母亲去世了,请问这个房子我们该怎么分割?

  答:

  如果您大哥先于父母去世,遗嘱中留给他的那部分份额,在父母百年以后,由您大哥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您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还是按照之前约定的,各占四分之一的份额分割。您大哥那部分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等额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供稿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