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备受关注。针对市民关注的如何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相关问题,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今天回应,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前提是“生活困难”,申请救助前,须始终处于无工作状态且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
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未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且连续3个月无收入的京籍和持有居住证的非京籍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并不是只要连续3个月无收入就可以领取,还要看是否“生活困难”。比如,白领小张在疫情发生后赋闲在家,已连续3个月没有工作,这种情况就不符合申领条件。
再比如,小李在北京一家餐厅打工,疫情发生后餐厅未开门营业,因此一直上不了班,目前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收入,这种情况下,还要看小李是否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困难”条件。
具体说来,本市户籍申请人员,家庭经济状况须符合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员,须为户籍所在地低收入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申请人须始终处于无工作状态且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申请时,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根据街镇的要求准备相关救助申请材料。
此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救助额度根据申请人家庭和个人困难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申请受理后,审核确认程序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您符合条件吗?
问:小李在北京一家餐厅打工,疫情发生后餐厅未开门营业,小李因此一直上不了班,目前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收入,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答: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即生活困难的未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且连续3个月无收入的京籍和持有居住证的非京籍务工人员。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前提条件是生活困难。是否符合生活困难条件,由民政部门认定。同时,申请救助前须始终处于无工作状态且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
问:本市户籍申请人员与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员,在认定标准上有何异同?
答:本市户籍申请人员,家庭经济状况须符合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持有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员,须为户籍所在地低收入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问: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可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根据街镇的要求准备相关救助申请材料。
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还需经过相关审核程序。本人提交齐全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受理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和个人经济状况以及失业未参保、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救助。
具体办理事宜,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窗口咨询,提前做好申请材料准备。
问: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办理周期是多久?
答: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在申请受理后,审核确认程序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救助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救助额度根据申请人家庭和个人困难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
此前报道:
北京:受疫情影响连续三个月无收入可申领临时救助金
为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北京市近日出台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未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且连续三个月无收入的京籍和持有居住证的非京籍务工人员,可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为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改革措施,本市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对因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管理,调整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压力和救助需求,本市还将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实施临时救助的特殊政策和措施,运用好先行救助、街乡审批、一事一议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发挥街道(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小、快、灵”的优势,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通知还要求坚持“凡困必帮”。对生活困难的未参保的城乡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且连续三个月无收入的京籍和持有居住证的非京籍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标准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把握。
为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市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理程序。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审。凡通过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信息,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调查审核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主,入户调查可采用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