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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6]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各位应试人员:

  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经报请司法部同意,原定于11月21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延期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和“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做好个人防控。

  咨询电话:400 818 8800

  相关网址:

  北京市司法局官网

  http://sfj.beijing.gov.cn

  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

  http://flzy.sfj.beijing.gov.cn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5日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