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听信宣传考取三项证书只为“挂证”赚钱,有人课程还没上完遭遇培训公司注销……为了掌握更多技能,提升自己的能力,“报班”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各式各样的培训机构层出不穷,虚假宣传、半路关门、拒不退费等花样套路也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北京通州法院法官帮您识别培训报班中的种种“陷阱”。
机构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鲁某与某公司签署培训合同,报名项目为EPC项目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师(高级)、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高级)、心理咨询师和营养师(职业技能)五项技能证书培训,约定取得证书后由该公司提供“挂证”服务并为鲁某获取相应报酬。其后,鲁某考取三项证书,某公司并未为其提供“挂证”服务,也未支付相应收入。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退还鲁某全额学费23960元。
通州法院法官提示:本案中某公司虽与鲁某在合同中仅约定考取证书相关内容,并未约定“挂证”及支付报酬,但根据合同签订前双方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该公司曾承诺为鲁某提供证书挂靠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由此看来,挂靠服务应属于双方合同中的一部分,目前该公司虽为鲁某取得三项证书提供了培训服务,却并未实现证书挂靠及获取报酬的承诺内容,应视为其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此外,“挂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由于持证者与挂靠企业并未实际建立劳动关系,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
课程还没上完,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周某于2021年与某公司签订执业药师课程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课程费共13800元,约定连续两年未通过的考试科目,一科退2000元。现周某未能在两年内报名并通过考试,某公司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注销,且注销前未通知周某申报债权。周某主张该公司股东杨某、陈某承担退还培训费义务。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股东退还周某剩余培训费10350元。
通州法院法官提示:在本案中,周某未能在两年内报名并通过考试,某公司虽向其提供了部分课程培训服务,但未履行完整的指导报名服务,且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注销,周某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