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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旅游新风尚,消费者普法知识大放送

本站发表时间:[2024-10-05] 来源:北京市东城法院 作者:
  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邮轮旅游消费市场,邮轮旅游作为高端休闲方式正日益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今年,我国首艘国产邮轮的商业首航更是标志着我国邮轮旅游业迈入崭新篇章。在邮轮旅游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警惕潜在诉讼风险,共同确保每位旅客的安心旅程,下面请随东小立一同了解详情。
  服务方安全保障不到位 易引发人身侵权纠纷
  个别邮轮存在安全提示不充分、安全设施不完备、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紧急情况下人员疏导不科学、医疗救助设施不齐全、靠岸后送医救治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乘客受伤从而引发侵权纠纷。如王某等人与北京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中,多名含老人、小孩在内的乘客因摔倒致伤,被迫滞留在行程的第一站,待团队返程时才得以一同归家继续诊断、医疗、养伤,而旅行社后续赔付能力不足,进一步损害了旅客权益。
  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 易引发多种合同纠纷
  邮轮游涉及组团社、地接社、旅行辅助人等多个主体在连续分段时空下的配合,旅行社与邮轮船东以切舱(旅行社从邮轮公司或包船商手中买断一些舱位进行销售)的方式销售邮轮航次、进行舱房配比,旅行社之间分段提供服务,导致邮轮游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消费者、旅行社、船东间由于合同价款支付、单方变更航程、出境游业务资质、司导小费支付、滞留金迟延退还、合法领队全程陪同等问题,易发生多种合同纠纷,发生纠纷后拖延推诿更是成为常态。
  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邮轮游软硬广多维度投放 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邮轮游相关公司在网站平台建设、广告宣传中可能与受托方因设计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未按期交付设计成果、未如约支付对价等发生争议。如法院审理的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双方对于是否达到了软件的设计要求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此外,部分邮轮游广告的图文推送等新媒体宣传中存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标志等情况,易引发知产纠纷,如互联网法院2020年审理的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清远市星辉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被告因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被判定侵权。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涉外因素叠加 易引发法律适用问题
  邮轮游行程范围大,途径公海和他国领海,邮轮的船旗国、挂靠港口、船上人员的国籍复杂多样,涉及行为地、行为人、纠纷属性等多重涉外因素,易产生基础法律关系识别、司法管辖归属、法律适用等司法困境,且不同纠纷类型下诉讼策略的选择,更是增加了准据法适用的难度。如上海海事法院2018年审理的羊某某与英国嘉年华邮轮有限公司、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作为我国首例公海邮轮侵权纠纷,至今仍引发涉外游轮侵权法律适用规则的讨论,暴露出我国《海商法》对涉外海事侵权法律适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司法需求。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四十四条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邮轮旅游是一种美好而独特的旅行方式,但消费者在享受旅程的同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通过了解合同内容、遵守船上规定、保护个人信息、尊重知识产权以及了解法律救济途径等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让邮轮之旅更加安心愉快。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王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