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在《人民日报》发文《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跨越》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到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成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既产生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迫切需求,也形成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供制度规范和法治保障,促进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改革开放的40年,是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治中国走向成熟的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