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所学校12月4日发出《关于学位申请的补充要求告示》,提及从2019年起,50平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热议。5日深夜,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其官网上宣布,“根据罗湖区教育局的意见”,学校决定取消《告示》。
这则备受争议的《告示》要求,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住房面积大于30平米且小于或等于5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住房面积大于5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告示》称该限制是为了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
入学政策与住房面积大小挂钩,未免有些离谱。学校出台这样的规定,可能也是为了防止非理性择校。对于优秀教育资源集中的地区,要保证多数人能够顺利入学,而将投机者拒之门外。但同样是居住在片区内的孩子,却要因为自己家里边居住的房子大小而决定是否能获得本该是公平的上学权利。这未免让人们对教育入学的动机产生了怀疑。这样的规定,读起来是不是有点鼓励学区房的味道?
学校在居住年限上设置是可以理解的,但与房子大小挂钩,实在不合理。如果说,学校入校名额有限,倒不如建议当地教委将教育资源集中化改为扁平化,让更多的名校遍地开花,处处是名校,学校也就不必多此一举了。入学政策的制定,既要保障孩子们公平入学的权利,也让社会看到住房面积的大小其实与上学权利无关。 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