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积极探索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扎根西北巡回区,远赴新疆开展巡回审判,日前,利用两天半时间,巡回乌鲁木齐、吐鲁番和霍尔果斯等三地市,连调带提,一次性办结五案,再次验证了巡回审判的强大生命力。总结审判经验,探索发扬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要抓准案件特点。这五起案件具有如下特点:首先,案件争点均为复杂、敏感的事实问题,适宜赴案件发生地审理,作出恰如其分的事实认定。其次,案件涉众涉农政策性强,同类案件在当地还发生多起,宜深入案件发生地,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律政策宣传。再次,涉及新疆稳定政策的实施,赴案发地调查了解新疆维稳形势和有关政策实施情况,是正确解决本案的关键。另外,案涉标的物为不动产,赴现场才能查明事实。
二是探索民主对话诉讼新机制。民主对话是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本质规律。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试行多层次、多方面、层层递进的民主对话机制,最大限度地聚焦争点,缩小分歧,求得共识,最终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赴案发地,与原审承办法官交谈了解案件处理情况,弄清争议的“症结”;与案涉公司主要负责人沟通,帮助其正确行使处分权;特别是与代理律师开展以释明询问为主要形式的案情交流和意见交换,尽最大可能在法官与诉辩两方律师之间达成法律适用层面的共识,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和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借助地方资源,提升解纷能级。不同审级法院取长补短,将丰富的案件事实信息与充足的法律政策信息结合起来,重要举措就是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将“家门口的最高法院”进一步落到实处。案件发生地是审判信息的源头活水,也是办案效果的主要影响地。只有身临其境,方能“办法泉涌”,案件处理才能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在巡回审判活动中,团队广泛汲取当地政治经济和社情民意等地方知识资源,为案件顺利解决赋能。此外,还借助当地官方或民间组织资源,促进法律话语与民间话语、诉讼话语与大众话语的相互转换,从根本上化解纷争,维护和谐稳定。
四是创新“调判结合程序一体化”工作方法。首先,将“焦点归纳”具体化为“争点整理技术”。案件承办法官或助理在庭前会议上通过提问的方式,依法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不断聚焦诉讼争点,直至凝聚到合议庭能够认定该争点已达到真伪未明、莫衷一是、悬而未决的程度。然后由诉辩双方签订争点协议,提交合议庭审查确认,这是一种将案件争议化整为零、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由诉辩双方自行分析归纳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争执问题,寻求实现纠纷化解的过程,这本身也是一个由当事人开展法制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开“思想疙瘩”的解疑释惑过程。实质是经过“庖丁解牛式”的条分缕析,不断聚焦再聚焦,尽最大可能地缩减分歧,最大限度地扩大共识,精准确定争点,直至消除争执,自行和解,或者提请开庭审理,提高庭审质效。其次,“当事人讲事,律师讲理,法官讲法”,充分调动和运用当事人的积极性和法律人的专业智慧,扭转当事人的视角格局和观点思路,调整目标预期,逐步将诉辩双方的对抗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将你攻我防、你输我赢的零和诉讼目的转变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共赢追求,从而,把背道而驰转变为相向而行或同向而行,变“对手”为“帮手”,化阻力为合力。再次,为诉辩双方安排一个各自评估时间段,通过各自代理律师与本方当事人“背靠背”地进行裁判结果、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自我评估,帮助当事人形成正确的案件处理预期,自愿理性选择案件终结方案,最大限度节省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五是加强团队管理,力争巡回审判效用最大化。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同时,团队树立“一盘棋”思想,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左邻与右舍工作关系,按照六巡统一安排和要求,完成好指定的党务、政务和审务等各项任务,并积极配合兄弟团队做好审判辅助工作。团队转变“当事人找上门”为“送法上门”的案件管理模式,将新疆案件分门别类,根据案件地域、特点,明确任务目标,集中巡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