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暴力抗法现象,以避免产生负面效应,破解执法困境。
近段时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的滩涂上,用高压水枪大规模捕沙虫的现象再次抬头,一度有上百台水枪在滩涂上同时作业。渔业部门前往现场执法,曾多次遭到当地村民围攻,先后有3名执法人员被打伤。
执法行为具有强制性,执法对象、违法行为人应当无条件配合执法活动,不得横加阻挠和干涉。哪怕其认为执法行为存在瑕疵,也应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权益。
此外,执法需要开展询问、封存涉案物品、固定证据等调查取证活动。而只有第一时间进入现场,搜集的证据才最客观、最真实,才能最大程度还原违法活动的本来面目。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阻挠其进入违法现场,会导致毁灭证据,转移、销毁涉案物品的后果。毫不夸张地说,几分钟的阻挠就足以让关键证据灭失,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让法律尊严不断消解。
遗憾的是,当前,针对抗拒执法的强制措施未予细化,相关惩戒措施也不严厉,以至于执法行为遭遇围攻等抗拒时无所适从,除了磨嘴皮子的“思想工作”或沟通协调外别无良方。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公务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罚款,而妨害公务罪需以暴力、威胁方法为前提。围攻、殴打显然属于暴力抗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单纯的围堵则很难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如此就难以有效地对抗法行为形成威慑,甚至可能带来负面示范和“诱导”效应,进一步恶化执法环境。
新闻报道中一些村民敢于围堵、围攻执法人员,恐怕并不因为其法律意识淡薄,真正的原因还在于暴利驱使下的利欲熏心,以及违法成本较低,以至于其有恃无恐,一边肆无忌惮地用高压水枪大规模捕沙虫;一边互相配合,有人跟踪、围堵执法人员,有人通风报信,导致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
保护生态环境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理当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围堵、围攻等软暴力、硬暴力等抗法现象必须严惩不贷。具体而言,亟须补足短板,让执法行为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如赋予执法者有扣留跟踪、围堵者,强制进入现场的权力。同时可由公安部门协同配合,查处每一起抗法行为,并对抗拒执法和拟查处的违法行为“数罪并罚”,让抗法者损失惨重,得不偿失。这样方能有效打消抗法者的侥幸心理,打压其嚣张气焰,让执法更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取得更显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