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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2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培胜

  当前,问题食品在农村存在固然与农民安全意识淡薄、消费贪求便宜有关,细细分析,问题食品的症结在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缺位和监管不力才是问题症结所在。

  众所周知,农村地区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点),生产条件简陋、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既没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标准,又没有足够的检测设备,更没有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存在食品安全在所难免。问题是,这样的小食品加工厂(点)数量多,流动的食品小摊贩分布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问题就是监管方向,问题就是监管动力。农村不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职责,是市场监管部门当务之急。市场监管部门创造有利条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化被动检查为主动监管,才能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可以对辖区农村实行分片划分、责任到人的办法,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生产企业及时整改。其次,在政府部门间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第三,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响应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者行为,提升食品经营者知法、守法的服务意识,净化和规范辖区内食品经营市场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绝非易事,需要恒心和毅力。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其他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农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落实监管职责,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线,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有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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