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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21]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丁可宁

  我国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砥砺奋进、担当实干;我国各项事业推进到什么程度、呈现怎样的状态,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尤为重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强调“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树立了鲜明的实干导向,有利于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求真务实、力戒浮华,以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说话,以干事创业的实绩交卷”“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着眼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广大领导干部务实干、创新干的要求也十分突出。

  为政以公,行胜于言。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对于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率先垂范、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公安民警为民谋利、为民干事是一项本分,更是一种责任。面对各项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是“主动作为”还是“消极对待”,最能体现工作作风,最能检验为民初心。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只有以勇担当、善作为的行动对标中央的各项部署要求,才能更好地带领广大民警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勇担当、善作为,必须有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责任重于泰山的境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将党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彰显出来。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只有不断激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基因,牢筑奉献、为民、廉洁的思想基石,才能在重任面前挺直脊梁、勇毅前行。

  勇担当、善作为,必须有敢于挺身向前、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公安机关责任更重大,使命更艰巨。公安改革步入“深水区”,更需要敢啃硬骨头、敢碰硬钉子的“领头羊”。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广大公安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指引,切实发扬实干精神,增强工作执行力,在狠抓落实、精益求精上下功夫,不断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勇担当、善作为,必须有鼓励激励、容错纠错的干事环境。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接连出台一系列鼓励担当、包容失误的制度和机制。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向激励体系,体现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对于那些敢打敢拼、无私无畏的公安领导干部,各级公安机关要予以保护和支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不断调动广大公安领导干部和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好新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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