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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校园“套路贷”需强化金融服务

本站发表时间:[2019-05-16]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刘剑飞

  为讨要所谓“债务”,多人轮番用拳头击打受害者头部,然后跳起来踩踏对方全身……近日,云南昆明警方破获云南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目前共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打掉6个犯罪集团,涉及700多名受害者。(5月11日澎湃新闻)

  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享有平等的信贷权利,但是长期以来,学生的这种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和重视,因此,一些不正规、不合法的贷款机构打着“创业贷”“培训贷”“求职贷”等旗号,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信贷市场的公平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遏止这种现象,除了加强对大学生的消费安全教育,还应该进一步与金融机构合作,满足学生临时性合理贷款需求。

  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增强学生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学校应把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作为重要日常教育管理内容,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做到不超前消费、不预支消费、不从众消费。应通过开设金融学、网络安全学等相关公共基础课或选修课,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基本金融常识。

  针对学生的合理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应进一步简化程序、强化服务。目前,虽然很多金融机构都开通了信贷业务,但这些业务办理程序复杂、周期长,给大学生贷款带来不便和较高的时间成本,这也是很多大学生不愿意到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信贷服务,简化程序,为大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也可以根据学生不同还款能力,推出个性化服务,设计和开发更多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等。金融机构还可将还款情况与征信系统挂钩,促使自觉遵守诚信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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