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发挥司法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统筹审判职能发挥与司法服务延伸,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面对乡村治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人民法院大有可为,也应有所作为。要充分发挥司法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统筹审判职能发挥与司法服务延伸,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增强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治理的使命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党的十九大从新时代推进“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统筹推进乡村自治、德治的必要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和忠诚的司法履职,迅速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为乡村治理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找准司法推进“三治”结合的切入点。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要义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在这个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各具效用。同时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融会贯通中共同促成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是宪法重要的制度安排,村民自治组织和自治力量是推进乡村法治、德治的重要依靠;司法要充分尊重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依法定程序达成的决议,巧借基层力量、用好民俗习惯来调处涉诉矛盾;乡村自治,也是法治框架下的自治,背离法律精神的村规民约、以多数名义侵犯少数村民合法权益的决议,通不过法治的“体检”,得不到法治的保障。德治是乡村自治、法治的基石,能为乡村自治、法治赢得社会认同、增强道德底蕴;司法要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作用,发挥乡贤的德化感召和示范效应,消减在乡村推进自治、法治的阻力。
发扬司法参与乡村治理的好传统。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历史由来已久,经验做法集中体现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要加强与基层群众的情感联结,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以百姓心为心,增进群众感情,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操心事、烦心事,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要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工作联系,与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在村里设便民诉讼联系点,发放便民联系卡,以点串线、以线扩面,形成法院与乡村联结、联系、联动的工作网格。要加强与基层力量的解纷联动,发挥基层干部“送达员、维稳员、调解员”的职能作用,邀请“五老”、乡贤参与说理,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推动矛盾化解,促进服判息诉。实践证明,只有从“联村共治”的日常做起,经由润物细无声式的“法润乡风”,方能更加有力地助推乡风文明和治理成效。
拓展司法服务基层群众的新途径。针对平安乡村建设新需求,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精准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净化乡村治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针对诉讼案件持续增长给乡村治理带来不和谐不稳定的新问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增量。针对在外务工群众跨域诉讼的新要求,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开展远程视频开庭,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将法院跨域立案系统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针对乡村群众对诉讼服务提质增效的新期盼,要坚持“为群众诉累做减法,让诉讼服务做加法”,切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6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的讲话要求,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将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注入偏远基层法院、最基层的人民法庭,努力使城乡不同区域的当事人能够享受到同质均等的诉讼服务。针对乡村法治建设正在开启的新篇章,要积极参与对村规民约的法律“体检”,确保其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积极参与“无讼村”创建、“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协同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浓厚乡村法治氛围;结合帮扶脱贫攻坚工作,将扶贫扶志与法律扶贫结合起来,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改善上持续发力。
要守好人民法庭联结乡村的主阵地。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联结乡村的窗口,是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乡村治理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发挥其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注重将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相融合,用走进群众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要主动回应乡村群众对便民诉讼的新需求,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持司法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倾斜,坚持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并重,切实把人民法庭建成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高地。要始终抓牢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关键,练就严格公正司法的真本领,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农业农村农民的各类案件,以一个一个公正的裁判,不断累积基层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厚植对法律的敬畏、对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