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9岁女童被抓”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证实了该消息,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事件曝光后,立刻在网上迅速发酵,网友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华罪恶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要求司法机关对其依法严惩。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我国法律予以重点保护的对象。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既是严重的违法犯罪,更为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近期接连爆出的多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联合发力,共同织密保护未成年人法网,从而护佑未成年人更安全、更舒心地成长。
在立法层面,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我国早有法律可依。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到刑法明确对猥亵、性侵害儿童行为要从重处罚,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正在逐渐实现体系化。但是现实中,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除了关注打击犯罪这一环节,还要注重事前预防,从法律层面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的防护栏,通过法律的震慑力预防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执法和司法层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公安机关一直在努力。公安机关要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从重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便利条件性侵未成年人的,要从严从快侦破案件,树立惩恶扬善的鲜明价值导向。在审判工作中,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注重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后续保护工作,让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价值导向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环节,用法律的刚性力量捍卫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意愿。
孩子多一份安全,家庭就多一份安宁,社会就多一份和谐。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更应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通过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以实际行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堤坝,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