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长期受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围绕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显然是道综合考题,因此,打好“组合拳”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在制度设计上,要覆盖所有涉及到留守儿童的部门,做到关爱留守儿童一个部门都不能少,避免以往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的情形发生。其次,要建立起灵活的处理机制。对于一些父母不履行监护主体责任,以往多是批评教育了事,或者立案之后一判了之,这本质上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毕竟孩子需要有人负责,简单的批评教育很难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而简单的一判了之同样不利于儿童后续的成长。第三,要发挥好扶贫干部的作用。扶贫干部是深入农村家庭最多,接触贫困家庭程度最深的群体之一,要通过工作部署,要求扶贫干部做到关爱留守儿童一个都不能少,并制定与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相关的各项保障留守儿童硬性指标,督促扶贫干部把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此外,要加快城镇经济建设发展,同时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在脱贫攻坚中“扶”出一批支撑性产业,让农民在家乡获得实实在在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