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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要做到“三有”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培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的颁布实施,对于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笔者认为,党员教育培训做到内容有核心、形式有活力、措施有实效,方能促进党员综合素质在教育培训中得到大步提升。

  内容要有核心。当前,党员的教育培训,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同时,要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和群体的特点,“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培训,让广大党员学深悟透并结合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形式要有活力。在培训过程中,要形式多样,让党员在潜移默化中深刻领会新思想、新精神。要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从而不断激发党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活力。

  措施要有实效。党员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党员素质,提高解决问题能力。为此,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过程中,要聚焦教育培训中广泛存在的“培训效果不佳、发挥作用难”等问题,强化制度刚性、健全各项制度,使教育培训更加贴近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实效性,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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