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赵宇颁发见义勇为先进称号证书,并给予3万元奖励。
从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到不负刑事责任,再到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并获得表彰。赵宇的人生可谓经历跌宕起伏。值得欣慰的是,其最终获得了见义勇为这一荣誉称号。这一极大的“反转”,显然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将更有力地引领向善的社会风气。
面对不法侵害时,被侵害人有自卫救济的权利,其他人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道德权利。这是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个体安全感的应有之义。
但遗憾的是,在以往实践中,执法部门往往苛刻地要求见义勇为者,让其在制止不法侵害时束手束脚。见义勇为所面对的本来就是突发事件,不法者的侵害具有突发性、紧急性、行为具有难以控制性、后果具有不可预测性。见义勇为者需要迅速果断出击方可抓住稍瞬即逝的机会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否则,待人考虑周全,恐怕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加害者也早逃之夭夭。所以,苛求见义勇为者显然不符合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也会让正直的人畏首畏尾,毫无底气,面对不法行为时选择沉默自保。
让人欣慰的是,赵宇从犯罪嫌疑人到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身份变化,无疑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苛刻要求见义勇为者将成为过去,善待见义勇为者将成为趋势。这将让更多人敢于路见不平出手相助而不必担心摊上麻烦。也让不法侵害者认识到“反咬一口”已经没有市场,进而强化“正能胜邪,邪不压正”的社会正气,让社会风气更加向上向善。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