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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施义春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指出,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微腐败”就是典型的“苍蝇”腐败,涉案人员往往职务不高、权力不大,腐败形式可能就是收一两瓶酒、吃一两顿饭,但却能掐断人民群众利益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因此,必须动真格的惩罚、整治。

  思想上动真格,不对“微腐败”存有微幻想。广大基层干部必须要在思想上肃清误区,切勿心存幻想和侥幸心理,要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在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

  制度上动真格,不给“微腐败”留有微空间。基层“微腐败”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查摆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管住“微权力”、守好“钱袋子”、严防“吃拿卡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监督上动真格,不让“微腐败”得以微处理。纠治“微腐败”,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利剑作用,让监督“长牙”“带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监督严在经常,不给“微腐败”可乘之机。

  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人员58万人。这份反腐成绩单彰显了我党对任何形式的腐败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老虎”作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切莫让“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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