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人格权益保护专章中明确,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校升学情况。
近年来,中小学生的考试成绩及名次是否公布一直是个备受家长和教育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现实中,不少学校将学生成绩及名次简单化处理,实质上等同于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此番教育部明令不得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无疑是有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多赢之举。
首先,此举最直接的益处在于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的心理压力。其次,此举能间接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再次,此举更有利于铲除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观滋生土壤。
尽管不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益处多多,且早在2017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作了强调,但现实中不少中小学仍视禁令为纸糊的规定。究其根源,关键在于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教育部有针对性地把不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名次上升到保护人格权的高度,不仅彰显了依法治教的法治思维,也体现了依法遏制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名次不当做法的坚强决心。这意味着,今后校方擅自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是对学生人格权的侵犯,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的追究。这种以保护人格权名义不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名次的做法,等于为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名次的不当做法画出了法律红线,必能在法律的兜底保障下,助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