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方评论

整治“扶人被讹”亟须法规亮剑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陆敬平

  4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一名男子骑行时摔倒,热心路人赵某将其扶起反被讹。赵某称,他在扶之前,特意录视频证实不是自己撞倒的。摔倒男子起身后称,“你撞到我了,我腿上有伤”。赵某当面怒斥:“这个社会好人还能不能做了。”民警调查后证实是该男子自己摔倒,最终,该男子被批评教育后放行。

  近年来,扶人被讹事件屡有发生,有的因有监控或有人作证还以清白,有的还闹上法庭惹上官司。因此,一些人才会有好人难做的感叹。

  生活中之所以以怨报德的讹人案例屡屡出现,主要是对此类行为缺乏相关法规制约,一般查处都是轻拿轻放,无关痛痒。可以说讹人成本太低甚至零成本,导致一些素质低下者毫无顾忌地讹人敲诈,反正是能讹到更好,讹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若想彻底整治这股不正之风,促进全社会弘扬助人为乐的优良风气,必须让法规亮剑。一是立法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法规,让讹人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从而形成高压红线,让人不敢违规、不愿违规。二是可以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把讹人者和碰瓷者列入黑名单,让其在出行时受到相应限制。从舆论到生活上受到一定的惩罚,必然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三是社会公众对此要保持理性的认识,不能有如今好人不能做的思想,我们完全可以在做好留证的前提下,该出手时就出手。

  最后还要奉劝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伴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以及电子监控的日益完善,再想以怨报德去讹人、碰瓷,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