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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诉源治理中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周陈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人民法院而言,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一项必须坚定扛起的政治之责,也是一张必须答优的时代之卷。

  深化诉源治理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优化发展环境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人民法院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当突出组织赋能、责任赋能、数据赋能和创新赋能,以深化诉源治理为重要助力,不断提升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系统工程中的司法贡献度。

  一是组织赋能。紧紧围绕商事领域的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及基层组织的沟通对接,在涉企争议化解、风险排查、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互补优势、规模优势,构筑起促平安、护发展的责任共同体。在此过程中,组织安排干警积极投身“法官进网格”等活动,身至基层、心贴一线、情系群众,彰显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的实效。同时,畅通诉讼与商会、仲裁等非诉讼途径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等方面的对接协调,推动形成“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解纷模式。

  二是责任赋能。压实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全周期链条,努力将涉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持续关注各类新业态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疫情防控常态化、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等重大事项对市场主体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化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始终保持对风险隐患的精准判断力。高度重视对干警的考核历练,推动干警树牢亲与清的服务理念、健全通与专的知识体系、发扬严与实的严谨作风,始终保持对风险隐患的强大战斗力。密切与联动组织、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络,矛盾早预警、诉求快回应、纷争巧化解,始终保持对风险隐患的精准处置力。

  三是数据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入分析司法实务中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涉企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并与诉源治理中涉企纷争相对集中、突出的问题相结合,深化规律性认识、优化靶向性服务。聚焦企业普遍的法治需求,强化典型案例的打造和宣讲,灵活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园区等普法活动,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家精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梗阻点”,引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此外,强化司法建议、司法白皮书运用,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创新赋能。注重创新引领,将参与诉源治理的成果反作用于法院审执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市场主体的“盼”与司法的“能”三者之间的统一。通过深度参与诉源治理,详实了解发展形势、企业诉求和自身短板,扎实创优法院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提升商事纠纷审执质效等诸多方面的作为,敢于突破思维和路径的局限,不断巩固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效能。加强对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的升华提炼,科学总结“走过的路”,善于借鉴“别人的路”,推动工作机制走向成熟定型。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