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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加强权益维护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王倩

  注重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方位构建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扎实推进劳动争议领域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紧贴劳动者司法需求,不断提高化解劳动争议的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优化诉讼服务,畅通维权渠道。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咨询、立案、财产保全、缴费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引导网上立案,推进跨域立案,减轻当事人“跑累”。引入社会力量,建立电子化集约送达中心,大力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建设在线调解室,引导异地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远程参与视频调解。

  二是聚焦分调裁审,夯实维权基础。精准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通过小额诉讼快速化解简易劳动争议案件。强化劳动争议繁案精审,加强疑难案件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探索建立服务保障机制,针对调解结案等争议不大的案件,承办法官积极沟通、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债务,防范“诉讼生执行”。加强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稳妥有序处置劳动争议纠纷,防范“案件生信访”。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增强维权实效。完善执行手段综合运用机制,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劳动者权益案件,坚持集中办理、优先查询、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组建劳动争议案件专项执行组,实行执行局长牵头、执行法官专人办理、书记员个案跟进机制,确保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完毕。开通“24小时”执行热线,充分利用“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措施,集中执结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

  四是共建联动平台,凝聚维权合力。加强与劳动仲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信访等多部门信息沟通,统一裁审标准和证据规则,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无缝衔接。加强与公安、街镇等部门沟通协调,不定期排查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不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设立劳动争议诉调服务站和诉前化解联系点,综合把握争议诱因、诉求、焦点等因素,找准问题症结和突破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维权氛围。深化法院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方便当事人查询当地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结合自身案件情况,形成合理预期。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机械制造、商贸物流等劳动争议高发的行业企业,通过座谈交流、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等形式送法上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性、新颖性案例,指导劳动者合法维权,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