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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恶意投诉获利?涉嫌诈骗!

本站发表时间:[2021-06-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史洪举

  近几年,网约车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有人却因此嗅到了“商机”。据媒体报道,浙江台州的朱某发现某打车软件有技术漏洞,只要乘客投诉其司机,平台为安抚乘客,都会赠予投诉者10元代金券。于是,朱某通过登录不同的用户账号,恶意投诉获利近8000元,现朱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作为消费者,如果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满意,确实享有投诉和举报的权利。而经营者要想赢得消费者信赖,自然也应及时解决消费者的不满和诉求。然而,由于现阶段互联网平台竞争的激烈,经营者往往尤其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和体验感,并经常以代金券、现金奖励等形式回应消费者的“不满”。如果正常发展,这既利于消费者,也利于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过一旦被投机取巧者加以利用,就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笔者认为,如果是某个消费者在个人消费过程中恶意投诉,将不存在缺陷和瑕疵的商品或服务称为存在缺陷和瑕疵。那么,经营者自然可以理直气壮地加以拒绝,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非一味妥协。

  本案中朱某利用平台漏洞批量投诉以求获利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这是因为:其一,朱某冒用的账户本人实际上并未遭遇商品和服务的缺陷或瑕疵;其二,朱某假借消费者本人名义恶意投诉,同时也欺骗了网络平台,使网络平台误以为是消费者本人投诉,并以支付代金券作为安抚;其三,朱某的主观动机为获利,并成功实现。根据我国刑法,诈骗罪主要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骗被害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获取不法利益。本案朱某被刑拘也给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带来了警示,靠逾越规则获取不法利益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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